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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17-02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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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认真贯彻执行院党委和上级工会指示精神,努力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。
    二、代表职工的利益,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真正把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、维护好、发展好。
    三、加强工会组织建设,积极开展工会建家活动。定期筹备、召开职代会,虚心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,积极参与全院民主管理
        工作。
    四、围绕院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大局,深入开展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,提高道德水平,使职工成为有理想、
        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劳动者。
    五、积极组织多层次、多方位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技术革新等活动,激发职工主人翁积极性和创造精神,努力提高调查规划
        设计成果技术含量,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。
    六、关心职工群众生活,做好困难职工、患病职工以及死亡职工家属等救济和慰问工作。会同有关部门,做好职工福利工作。
    七、依法维护女职工权益,做好女职工工作。
    八、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,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,促进职工身体素质的提高。
    九、按照《工会法》、《工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负责收好、管好和用好工会经费。
    十、做好会员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,做好接收新会员工作。
    十一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   
           李柱晓
    联系电话:(0482)39804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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